以公益之名,让古树名木“老有所依”
2024-10-31 08:13:0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54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 袁玲燕)古树名木承载着人们的绿色记忆,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,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。”近日,沅陵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依托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,发挥各自职能优势,凝聚检察机关、行政机关以及驻地林业站的保护合力,共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和科普宣教工作,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司法支撑,守护群众心中的绿色记忆。

为切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,深入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。日前,沅陵县检察院就沅陵县域内古树名木未受到充分保护问题,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,加强对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的监督管理,做好古树挂牌,切实守护古树名木安全。根据检察建议,沅陵县林业局对全县5912株古树进行了摸排调查,制作保护牌为古树名木换上了新的“二代身份证”,并制定保护方案,全方位保障古树的健康成长,消除被砍伐隐患。

10月28日,沅陵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沅陵县林业局、林长办,对官庄镇至杜家坪乡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实地走访调查,深入了解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情况,确保古树名木日常监管落实到位,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。

古树名木是“有生命的文物”,是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和文化遗产。下一步,沅陵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效能,充分挖掘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潜能,合力守护好古树名木资源,让古树名木“老有所依”,助力留住“绿色记忆”。


责编:周玉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